办事指南

学生缴费常见问题汇总 (适用于红山学院学生)-下载亚博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7-09-05浏览次数:44705

(适用于红山学院学生)

一、  如何联系收费人员?

答:新生进南财新生缴费咨询qq群号290396927(验证码86718190)、缴费答疑qq群号584390689(验证码86718190),老生进缴费一卡通事项qq493719797(验证码86718190)、缴费一卡通事项2qq群号568477142(验证码86718190),qq私聊群主张老师。特别提醒,因咨询的同学较多,请不要加群主张老师为好友。由于相关业务需要在收费系统中进行处理,qq私聊群主张老师,咨询时请报学号、班级、姓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二、  学生缴纳学杂费有哪几种方式?如何知道应缴学杂费总额?

答:目前缴纳学杂费仅有银行代扣缴费,提醒:请各位同学不要在网上缴费平台缴费。

银行代扣缴费是一种最为省时、省心、安全的缴费方式。

先将学杂费总额转账或存入通知书随寄的银行卡(入校后就是和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内,银行在学院委托申请后对激活后的银行卡采用全额扣划,没有助学贷款学生的全额是指学杂费总额,有贷款的学生的全额是指学杂费总额扣除助学贷款后的金额。

特别指出,新生都是在绿色通道所有学生数据生成完毕前都是以全额扣划。银行卡如在当地因各种原因未能激活的,到校后务必要激,以便日后学院每年划扣学杂费,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校园卡充值及退余额等都将通过该账户进行,毕业当年831日前切不可销卡

务必注意:

到校后,在志愿者的引导下,将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银行卡在餐厅的圈存机上和校园卡建立对应关系、充值。如因故办理新工商银行卡(必须在南京办理,可以是南京地区任意工行网点,福建路校区西门有察哈尔路支行),务必取消原银行卡和校园卡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且将新工商银行卡和校园卡建立新的对应关系,在绑定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至所在校区一卡通中心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不要联系收费人员。绑定成功后,收费人员次月初将根据一卡通系统的银行卡号更新收费系统中的银行卡号,以便批扣学杂费,无需联系收费人员。

“校园一卡通”办公室在相关校区的服务点为:仙林校区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博观楼(原教b,仙林校区南大门财务处对面)一楼、福建路校区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2楼(综合楼东侧)一楼、桥头校区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学生食堂(南侧湖边)卡室。

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特别注意:

1.请将贷款信息统一报给辅导员,含学号、姓名、班级、贷款金额、电子邮箱。

2.用于缴纳学杂费的银行卡余额要小于学杂费总额扣减助学贷款金额的差额,以免被全额扣款。

应缴学杂费总额的确定:

在收费系统生成应缴学杂费总额后,学院财务处将费用明细和总额清单发给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分发给辅导员,辅导员公布在班级群,学生自行查询。具体发布时间将会在辅导员群通知。


三、  为什么我将学费存入银行卡中,但扣款未成功?

答:有以下几种原因:

1.  未在学院委托银行扣款的时间前将钱存入银行卡,错过了银行代扣学费的时间。并不是钱存入银行卡,就自动扣款的。

2.  补办的银行卡并未与校园“一卡通”建立对应关系,学院未获得银行卡卡号无法进行费用扣缴。新办银行卡要及时与校园卡建立对应关系,以便学院及时获取银行卡卡号,如自行绑定有问题的,请至所在校区校园一卡通中心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

3.  “校园一卡通”办公室在相关校区的服务网为:仙林校区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博观楼(原教b,仙林校区南大门财务处对面)一楼、福建路校区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2楼(综合楼东侧)一楼、桥头校区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学生食堂(南侧湖边)卡室。

4.  存入的金额不足抵扣,银行实行全额扣划,金额不足,银行无法代扣,除存入应缴款项外还应预留10元余额,以便银行及时扣缴。

5.  学生收费系统里无收费项目。如学生休学、入伍等未及时办理完整的复学手续,收费系统中仍为非在读属性。

6.  学生改名后未联系莫老师更改收费系统中姓名,造成户名核对不符无法扣款。

7.  学院委托银行批扣有一个时间段,学院从收费系统导出未交学杂费名单,生成银行所需数据格式,将数据处理后,连同批量扣款委托书送至银行,银行收到后发起委托申请,扣款时间至少四个小时,银行再将扣款结果发还至学院,学院工作人员再将扣款结果进行比对后导入收费系统,至此一次扣款完成。这个时间段一般需要32小时,如果存款或转账时间在银行发起委托申请之后无法进行扣款。

8.  如果银行扣款不成功,有可能是银行卡未激活导致的。

9.  将扣除助学贷款的差额存在银行卡中,学院财务处在收到新办理的助学贷款信息前,在委托银行批扣时申请的是全额扣款。

 

四、为什么我办理了走读手续,还扣住宿费?

答:住宿费的收费标准由学生处提供,学院财务处只根据学生处提供的信息执行代扣,如确实已经办理走读手续,915日后持批准走读并加盖学生处公章的申请表,到学院财务处办理住宿费标准变更手续。如已缴住宿费的,除了需要向学院财务处提供学生处加盖公章准许走读的申请外,还应有学生处负责公寓管理的人员签写的退费金额,915日后方可到学院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五、  我未在规定的日期前将钱存入银行,错过了银行代扣怎么办?

答:每年820日至10月中旬前为学院委托银行集中代扣代缴阶段,一般委托银行批扣4-5次,未在规定的日期前将钱存入银行,错过了银行代扣的同学,等待后期批扣,时间会另行通知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