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细则(2016年11月修订)-下载亚博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7-07-05浏览次数:5784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

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细则

201611月修订)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培养过程,参照《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际,经研究,从2010级起,在我院学生中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与原则

坚持课程引领与实践锤炼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衔接,团体辅导与个性化指导相结合,切实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本要求与多样化发展相统一,按照“三商(智商、情商、灵商)并举”、“五能(外语、计算机、沟通、写作、专业技能)并重”、“四学会(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理论学习和实践实训相结合的要求,按模块设置职业发展类课程和第二课堂活动,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分类分层次加以推进;坚持约束与激励结合,科学制定考核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增强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实效。

二、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自2010级起,在全日制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职业发展类”模块课程和“第二课堂活动”模块限修学分。

(一)职业发展类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职业发展类课程按“1 x”方式(一门必修课,若干门选修课)设置:

1.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基础》必修课。涵盖四个方面内容:①自我认知与自我管理;②职业探索与生涯规划;③求职准备与应试技巧;④就业政策与心理调适。共2学分,54学时。其中一般讲授课程36学时,按照序列性、全程化的要求,在第二学期讲授①②部分,第七学期讲授③④部分;网络课程18学时(要求学生在三年级结束前通过校园网在线修学相关视频专家课程,并通过相应的在线测评)。  

上述必修课程教学原则上由院学工系统中具有副高以上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承担。

2.选修课:《职业探索与职业化素质》,1学分,18学时;《创新思维与素养》,1学分,18学时;《kab创业基础》2学分,36学时;《创新与创业》,2学分,36学时。要求所有本科学生在四年内至少修满其中的2个学分。

上述选修课程教学由工商管理学院相关教师和学校选聘的兼职教师承担。

(二)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读书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等7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读书活动、综合写作、演讲沟通为必修项目,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参加讲座、科技文化与技能为任选项目。要求所有本科学生四年内至少获得6 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1、社会实践:1.5学分(每年暑期参加2周以上的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5个学分)。

2、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1学分(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或加入院级以上社团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演讲沟通:1学分(参加主题演讲活动合格)。

4、综合写作:1学分(参加写作专项活动合格)

5、参加讲座:1学分(在校期间参加讲座20次以上,经学院认定合格)。

6、读书活动:1.5学分(大三学年结束前,每学期精读1部经典名著,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1000字以上读后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3个学分)。

7、科技文化与技能:1学分。南京财经大学科研项目参加者、南京财经大学团学活动获奖者,院级(含院级)以上团学活动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各类专业水平、专业技能测试证书获得者,经学院审查认定,均可获得1个相应学分。

三、组织与实施

为了使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由学工系统组织实施,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总负责,院教务部门、学工部门负责协调,院团委具体落实开展。

四、考核与激励

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核应本着引导奖励为主、限制惩罚为辅,学生自我组织为主、学院组织为辅的原则,按照简化流程、便于操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要求进行。

 (一)职业发展教育类课程考核应紧密联系实际,弱化笔试,强化实践和应用。其中,《职业发展与就业基础》必修课程既要考核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认知、在线收看职业发展类网络课程学时及在线测评情况,更要考核学生制定的职业生涯规划书、求职企划书及参加模拟面试等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职业发展教育类选修课的考核要根据课程特点,重点考核学生实际应用能力。

(二)第二课堂活动考核根据各模块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

1、社会实践模块。一般安排在每年暑期进行,寒假为重修时间,每次实践活动不少于2周。学生须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确定实践课题,持《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汇报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由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返校后两周内向辅导员提交《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汇报书》,同时提交 1500字以上的书面调查报告或实践总结报告,经团委组织评审合格可获得0.5个第二课堂学分(同一班级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学生暑期参加学院组织的海外游学活动、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等,可根据相关考试成绩直接申请该模块相应学分。

2、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

 (1)认定时限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按学年进行认定,一般从上一年的9月算起,至本年的6月结束,不在本学年担任相应职务满一年的不予认定,同一学年参加多个学生组织的,可以参加多个学生组织认定,但只能选择一项申报登录奥蓝系统,已参加过本模块认定并获得1个学分的可以再次认定,认定通过的可以刷新之前在奥蓝系统中的记录(如良好刷新为优秀等级),并作为同一学年素拓奖的评奖依据,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四学年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

 (2)认定范围

 ①班委、团支委学生干部、宿舍长;

 ②院级学生组织、社团学生干部(含社团各部长)、学生干事、社团会员关于学生社团会员,获得认定资格的会员必须事先经社团内考核,原则上同一学年度内必须组织或参加本社团活动3次以上,社团内考核主要由院团委指导老师、本社团主要干部、干事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社团章程和认定条件择优选出)。

 (3)考核基本条件

 ①班委、团支委学生干部、宿舍长的考核

 ⅰ、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政治是非辨别能力,旗帜鲜明地跟党走;

 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

 ⅲ、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无重修科目;

 ⅳ、能够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积极协助老师参与班级管理,能够代表学生利益,主动反映班级学生的意愿和问题,做好学院与班级学生之间的联系工作,团支委还应能够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决定,做好团支部建设,组织好团内各项活动;宿舍长还应模范遵守宿舍各项管理规定,能组织开展寝室卫生、寝室文明各项活动,学年人目标分不低于1000分,宿舍成员平均目标分学年不低于900分。

 ⅴ、勤于实践,有奉献精神,热心为集体、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②院级学生组织、社团学生干部、学生干事、社团会员考核

 ⅰ、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政治是非辨别能力,旗帜鲜明地跟党走;

 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

 ⅲ、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无重修科目;

 ⅳ、能够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严格遵守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组织和参加本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同一学年内参加本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次数原则上不少于3次;

 ⅴ、勤于实践,有奉献精神,热心为集体、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③上述考核条件为参加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学分考核、认定的基本条件,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可根据本规定做进一步的严格要求,不得违反上述基本条件,对于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影响到工作正常开展的院学工部、院团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其不合格。

 (4)认定等级及比例

 认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同期参加学分认定总人数的20%,考核认定为优秀的记1个优秀第二课堂学分,考核认定为合格的记1个第二课堂学分,考核认定不合格的不得给予第二课堂学分。

 (5)考核及认定方式

 ①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由辅导员填写认定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班级班委、团支委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②宿舍长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院学工部门公寓管理中心和辅导员负责,各物业管理部门配合,通过查资料、听取意见、实地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和辅导员商定填写认定登记,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宿舍长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③院级学生干部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院团委召集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主席团及班长、团支部书记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由院团委负责人填写认定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院级学干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④社团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由院团委指导老师通过召集本社团社员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干事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由相关指导老师及学生组织负责人召集本学生组织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由院团委指导老师填写认定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认定总人数的20%

 ⑤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前,申请人应准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证书》,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参加考核认定的具体模块;有关老师应在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结束后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本人。

3、演讲沟通模块。测评工作由院团委牵头负责,评委由相关班级辅导员、院学生工作有关老师、学生骨干等5人担任,其中老师评委不少于1人,学生评委由同专业大一学生组成。演讲者原则上应脱稿演讲,每位演讲时间35分钟。演讲结束后由测试评委现场亮分,测试合格者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证书》,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认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以班级为单位),院团委负责备案,记载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不合格者可以补测。同一学年在南京财经大学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个人申请,院团委认定,不占20%的指标);在院级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个人申请,院团委认定)。

4、综合写作。测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申论、新闻写作。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评阅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测试合格者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不合格者可以补测

学生在有刊号的报刊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可以凭相关材料申请免测(个人申请,院团委认定,不占20%的指标),并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在院级刊物(《菁菁校园》刊物、《红山青年》官方微信订阅号)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亦可申请免测,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个人申请,院团委认定)。

5、讲座。本科生根据个人兴趣,自主参加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及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注明参加讲座的时间、地点、讲座名称、主讲人以及不少于200字的讲座记录。(参加讲座前,学生准备《记录表》,讲座结束后,院团委工作人员收齐听讲人填好内容的《记录表》,核定盖章,于2-3个工作日后发还听讲人)参加报告、讲座累计20次以上者可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证书》,连同《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20张以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汇总,报院团委审核认定讲座模块第二课堂学分;未满20次者,可在以后学期累积完成后再行申报该模块相应学分。

6、读书活动。本科生每学期可在经典著作中选择自己最喜欢的1部精读,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或读后感,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交辅导员。由读书活动项目学分认定小组通过批阅的形式进行现场考核,每次考核合格者记0.3学分,优秀比例不得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20%。本科生须在前三个学年中完成5次以上读书活动,共1.5个第二课堂学分。

7、科技文化与技能。

1认定时限

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按学年进行认定,一般从上一年的91日算起,至本年的831日结束(以证书原件日期为准),所获奖项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不予认定,同一学年多次获奖的学生只能选择1项申请,已参加过本模块认定并获得1个学分的可以再次认定,认定通过的可以刷新之前在奥蓝系统中的记录(如良好刷新为优秀等级),并作为同一学年素拓奖的评奖依据,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四学年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

 (2)认定范围及条件

 ①参加南京财经大学各类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者(优胜奖以上),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含三等,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获得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院级竞赛活动优秀奖获得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各类竞赛活动中颁发的荣誉称号不在认定范围内,参赛过程中有违纪情况的不予认定。参加校外的非市级、省级、国家级竞赛活动获奖的,按照院级活动认定办法执行。

 ②关于院级竞赛活动的认定。院级竞赛活动是指面向全院学生并在每学期初参加团学工作项目立项申请获得立项的竞赛活动,非面向全院学生的、没有获得立项的不能认定为院级竞赛活动。

 ③关于院级竞赛活动奖项设置做如下规定:ⅰ、学术科技、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文学语言、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类竞赛活动原则上每项比赛取前8名颁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ⅱ、文化生活、趣味娱乐类活动原则上每项比赛取前3名颁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ⅲ、其他情况根据实际研究确定,由院团委负责审批。

 ④关于以团队名义参加竞赛做如下规定:ⅰ、参加南京财经大学及以上各类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团队,可全部认定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ⅱ、参加院级文艺、体育、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团队队长(或参赛负责人)经认定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他主要参加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优秀奖团队主要参加者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ⅲ、对于不设队长或参赛负责人的团队竞赛,在符合上述学分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所有参赛队员(不超过4人)经认定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ⅳ、关于以学院各专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的院级篮球联赛,每个团队参赛选手人数可以适当放宽至5人(3人制比赛)或8人(5人制比赛),关于以学院各专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的院级足球联赛,团队参赛选手人数可以适当放宽至11人(8人制比赛)或13人(11人制比赛);ⅴ、代表学院参加南京财经大学各类文艺、体育(田径运动会等)、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的参赛选手按实际参赛的选手人数确定,获奖证书上未写明个人姓名的,需要主办方出具实际参赛人员名单证明。

 ⑤院级竞赛活动评委会原则上必须有相关指导老师或辅导员参加,评委会主席应当由老师担任。

 ⑥完成1个南京财经大学及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经立项部门审核确认,主持人(第一负责人)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它主要参加者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此立项科研课题的认定由院团委组织进行。

 ⑦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经认定可以获得1个第二课堂学分,成绩优秀者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具体分为:评定职称类(初级会计、人力资格管理师等)认定优秀,财会方面从业类资格证认定合格(不包含会从),中级口译证书认定优秀,英语方面四六级口语证书认定合格,普通话证书认定合格,驾驶证不能参评。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的认定范围一般不包括与学院学位授予有关的水平测试证书,非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也不在认定范围内,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的认定由院团委组织进行。

3)认定依据

认定依据获奖证书原件、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原件或立项科研课题有关证明原件执行,由院团委集中组织认定(一般在每年的5月中旬和下旬进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证书》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院团委负责老师填写学院意见和认定结果,认定结果通报本人并由辅导员负责录入奥蓝系统。

8、第二课堂7个模块认定所涉的《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原始记录材料(含读书报告、社会实践报告原稿)等在认定结果登录奥蓝系统后由辅导员收齐集中交院系相关部门保管,以便核查。

 (三)激励。为了调动学生参与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自二○一○级起,将学生接受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情况作为素质拓展奖评选的主要依据。学生申请素质拓展奖的基本条件为:学年内获得2个以上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且1个以上相应学分等级为优秀。素质拓展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比例为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




院团委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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