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南财大红学[2017]13号)文件的规定,在个人申请、班级申报的基础上,经各班辅导员审核推荐、文法系核查,初评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获得者24人、二等奖学金获得者51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158人、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得者9人。
现将初评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9日至3月31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文法系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11-87762094
联系人:陈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文法系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