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更好地激励全体学生成长成才、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对红山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具体实施做如下补充规定,请所有同学参照执行。
第一条 红山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以《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为实施依据。
第二条 受红山学院“学风、宿风检查组情况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加当学期(学年)本科学生奖(助)学金、先进个人评比。
第三条 本科学生奖(助)学金、先进个人评比,应履行班级民主程序,实行班级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一周。对平时表现较差、同学意见较大者,撤销其评比资格。
第四条 素质拓展奖评定,除满足基本评定条件和获得第二课堂相应学分要求之外,参评者在班级活动中表现优异者,由辅导员审核其参评资格;在社团活动中表现优异者,由分团委审核其参评资格;素质拓展奖评定,必须经过公开答辩过程,由申请者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开竞选和民主投票,辅导员综合班级民主投票情况、班级意见以及竞选者平时表现情况,对素质拓展奖获得者进行认定。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办法》。
第五条 所在班级未参加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包括学风建设月、以班级为单位的各项比赛等),或组织活动过程中措施不力、效果较差,所在班级的班干部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评奖资格;社团干部获评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基本条件之外,相关社团还应在学院社团活动中表现优异,社团相关表现由分团委负责认定。
第六条 受《红山学院学风、宿风检查组情况通报》批评的学生比例超过10%的班级,取消先进班级评选资格;班级干部未有一人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的班级,取消先进班级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科、分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
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培养过程,根据学校《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从本学期起,在我院学生中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的实施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与原则
坚持课程引领与实践锤炼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衔接,团体辅导与个性化指导相结合,切实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本要求与多样化发展相统一,按照“三商(智商、情商、灵商)并举”、“五能(外语、计算机、沟通、写作、专业技能)并重”、“四学会(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的要求,按模块设置职业发展类课程和第二课堂活动,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分类分层次加以推进;坚持约束与激励结合,科学制定考核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增强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实效。
二、领导机构
成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 进
副组长:葛 雷 戴德生
组 员:谢建平 高永东 朱正飞 章 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分团委,工作部门为院分团委学生素质拓展中心。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自2010级起,在全日制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职业发展类”模块课程和“第二课堂活动”模块限修学分。
(一)职业发展类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职业发展类课程按“1 x”方式(一门必修课,若干门选修课)设置:
1.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基础》必修课。涵盖四个方面内容:①自我认知与自我管理;②职业探索与生涯规划;③求职准备与应试技巧;④就业政策与心理调适。共2学分,54学时。其中一般讲授课程36学时,按照序列性、全程化的要求,在第二学期讲授①②部分,第七学期讲授③④部分;网络课程18学时(要求学生在三年级结束前通过校园网在线修学相关视频专家课程,并通过相应的在线测评)。
上述必修课程教学由全校学工系统中具有副高以上职务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承担。
2.选修课:《职业探索与职业化素质》,1学分,18学时;《创新思维与素养》,1学分,18学时;《kab创业基础》2学分,36学时;《创新与创业》,2学分,36学时。要求所有本科学生在四年内至少修满其中的2个学分。
上述选修课程教学由工商管理学院相关教师承担。
(二)、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读书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等7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读书活动、综合写作、演讲沟通为必修项目,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参加讲座、科技文化与技能为任选项目。要求所有本科学生四年内至少获得6 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1.社会实践:1.5学分(每年暑期参加2周以上的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5个学分)。
2.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1学分(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或加入院级以上社团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演讲沟通:1学分(参加主题演讲活动合格)。
4.综合写作:1学分(参加写作专项活动合格)。
5.参加讲座:1学分(在校期间参加讲座20次以上,经学院认定合格)。
6.读书活动:1.5学分(大三学年结束前,每学期精读1部学校指定的经典名著,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1000字以上读后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3个学分)。
7.科技文化与技能:1学分。校级(含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参加者、校级以上团学活动获奖者、院级(含院级)以上团学活动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各类专业水平、专业技能测试证书获得者,经学院审查认定,均可获得1个相应学分。
四、考核与激励
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核应本着引导奖励为主、限制惩罚为辅,学生自我组织为主、学校组织为辅的原则,按照简化流程、便于操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要求进行。
(一)职业发展教育类课程考核应紧密联系实际,弱化笔试,强化实践和应用。其中,《职业发展与就业基础》必修课程既要考核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认知、在线收看职业发展类网络课程学时及在线测评情况,更要考核学生制定的职业生涯规划书、求职企划书及参加模拟面试等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职业发展教育类选修课的考核要根据课程特点,重点考核学生实际应用能力。
(二)第二课堂活动考核根据各模块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
1.社会实践模块。一般安排在每年暑期进行,寒假为重修时间,每次实践活动不少于2周。学生须在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实践课题,持《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考核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由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返校后两周内向本科生导师提交《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考核表》,同时提交 2000字以上的书面调查报告或实践总结报告,经本科生导师批阅合格可获得0.5个第二课堂学分(同一位本科生导师所带本科生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学生暑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海外游学活动,可根据相关考试成绩直接申请该模块相应学分。
2.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
①学生担任班级以上(含班委、团支委)学生组织干部、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负责人满1年,经过考核评议合格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院级学生干部的考核、评议及学分认定工作由院分团委召集由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主席团及班长、团支部书记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考核及学分认定总人数的20%。
②学生参加经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满一年,或担任院级学生组织干事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社团考核由校社团联合会协助院社团负责人、指导老师通过召集本社团社员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干事考核由相关指导老师及学生组织负责人召集本学生组织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评议及认定结果需报院分团委审核备案,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及学分认定学生总数的20%。
③同一学年度参加多个社团或学生组织的学生只能选择1项申请,已获得社会工作和社团活动模块1个学分的不再重复申请,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四学年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我院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考核认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的5月中旬进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学院相关负责老师组织评议,填写学院意见和认定结果,认定结果通报本人,《申请表》由院分团委负责保管。
3.演讲沟通模块。测评工作由院分团委牵头负责,评委由相关班级辅导员、院学生工作有关老师、本科生导师、学生骨干等5人担任,其中老师评委不少于1人,学生评委由同专业大一学生组成。演讲者原则上应脱稿演讲,每位演讲时间3至5分钟。演讲结束后由测试评委现场亮分,测试合格者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认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以班级为单位),院分团委负责备案,记载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不合格者可以补测(每学期一次)。本学年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个人申请,院分团委认定,不占20%的指标);在院级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个人申请,院分团委认定)。
4、综合写作。测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申论、新闻写作。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评阅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测试合格者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不合格者可以补测(每学期一次)。
学生在校级以上有刊号的报刊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可以凭相关材料申请免测(个人申请,院分团委认定,不占20%的指标),并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在院级刊物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亦可申请免测,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个人申请,院分团委认定)。
5、讲座。本科生根据个人兴趣,自主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及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记录表》由院分团委盖章,讲座现场发放),注明参加讲座的时间、地点、讲座名称、主讲人以及不少于200字的讲座记录。参加报告、讲座累计20次以上者可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连同《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20张以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汇总,报院分团委审核认定讲座模块第二课堂学分;未满20次者,可在以后学期累积完成后再行申报该模块相应学分。
6、读书活动。本科生每学期可在学校指定的经典著作书目中选择自己最喜欢的1部精读,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读后感,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交本科生导师。由本科生导师通过召集读书心得交流会的形式进行现场考核,每次考核合格者记0.3学分,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所带班级学生总数的20%。本科生须在前三个学年中完成5次以上读书活动,共1.5个第二课堂学分。
7、科技文化与技能。
① 本科学生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者(优胜奖以上),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者,经院分团委审核确认每次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②完成1个校级(含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经立项部门审核确认,主持人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它主要参加者(不超过2人)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③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可以获得1个第二课堂学分,成绩优秀者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④同一学年度多次获奖的学生只能选择1项申请,已获得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1学分的不再重复申请,学生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四学年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我院学生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审核认定工作一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5月中旬进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院分团委负责老师填写学院意见和认定结果,认定结果通报本人,《申请表》由院分团委负责保管。
(三)激励。为了调动学生参与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自二○一○级起,将学生接受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情况作为素质拓展奖评选的主要依据。学生申请素质拓展奖的基本条件为:学年内获得2个 以上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且1个以上相应学分等级为优秀。素质拓展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比例为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