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班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激发广大学生不断增强成才意识,培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全日制普教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班级均可参加校级先进班级评选。按校、学院二级管理办法,先进班级评选分为校级先进班级和学院先进班级。
第二条 先进班级按学年组织评选,每年9-10月份进行。
第三条 先进班级评选工作由辅导员组织各班在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平时检查、考核等积累的资料,对照条件进行申报。按分级管理办法分级审核、审批。学院级先进班级由学院审核审批,校级先进班级由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批。
第四条 班级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一)班团干部不团结,对班级重大事项安排存在着严重分歧;班级同学有因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
(二)组织时政学习、文体活动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人次累计超过全班学生人数的15%。
(三)校学风督导小组、任课教师反映班级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人数多,课堂秩序差。
(四)所在班级学生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被学生处通报累计两人次以上,或学生公寓目标管理分学年人均950分以下。
(五)经核实,班级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公正现象。
第二章 校级先进班级的评选
第五条 校级先进班级是指在思想政治、学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均表现突出的班级。先进班级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组织有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动多。
(二)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制度完善有效,学生干部自身素质高(包括思想素质、学习成绩等),能团结一致,以身作则,努力为同学服务;能认真贯彻学校各项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
(四)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课程重修率低于3%(重修门次占班级人数门次和)且及格率排名居专业年级前列,在考试、考查中班级同学没有舞弊行为。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在同年级中处于前列。
(五)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行为,能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
(六)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在桌椅、墙壁上乱涂画,不挪用、损坏、拆卸公共设施和器材。
(七)全班学生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自觉早锻炼,以班级组队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创造性地组织班级活动。
(八)有完整的班级档案,档案中包括班级人员变动情况、班团干部调整记录、班团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记录、班级重要活动组织情况、班级奖惩记录及证书、班级任课老师及辅导员情况等。
(九)本年度被评为学院先进班级。
第六条 校级先进班级名额控制在学院班级总数(不含当年的新生班)的20%内。
第七条 在校级先进班级基础上,对学年内班级成员无违纪处分、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的,同时授予“双优班级”称号。
第八条 经学校审批后,对获得校级“先进班级”、“双优班级”的班集体予以表彰并奖励一定数额的班级活动费。先进班级奖励500元、 “双优班级”奖励1000元( “双优班级”不重复发放奖励金)。对连续获得先进班级或“双优班级”的先进班集体,奖励逐年累加。
第三章 院级先进班级的评选
第九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特点和要求,参照校级先进班级条件开展学院级先进班级的评选。具体评选细则由各学院自定并报送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学院级先进班级评选,名额控制在班级数的30%,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备案。
第十一条 学院级先进班级,由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参加学校评选校级先进班级的条件之一。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学生班级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学院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对本学院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经综合审查后,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通知所在学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