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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2-03-15浏览次数:3115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评奖评优工作,促进良好学风、班风的形成,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评奖评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

二、评奖评优依据

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南财大红学[2017]13号文)(附件1)执行。

三、评优有关规定

1. 根据“自愿申报”原则,各系要认真做好评奖评优宣传发动工作,辅导员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带班级每一位学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执行评奖评优相关条例(办法),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初评结果在本系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审核。凡经核查不符合条件落选者,不再增补和更换。

 2. 本次评奖评优对象为大一、大二、大三学生,缓考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参与此次评优。

3. 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选依据学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学的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包含体育课和英语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依次参考学分绩点和、学分加权平均分、算术平均分;任一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评。

4. 大三年级学生的英语考试成绩已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才能参与评奖评优。

5. 奖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3

6. 第二课堂读书笔记成绩、大一上学期《学生手册》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桥头校区2021年秋季学期早锻炼不达标者取消本次评奖评优资格

7. 疫情防控期间未遵守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取消本次评奖评优资格。

四、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获奖信息需录入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建议批量操作,选择录入学期为2021-2022-1)。录入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22日下午16:00,纸质材料于322日下午16:00前送至各系学工秘书处。各系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请各系组织辅导员将核实后的各类获奖信息电子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录入,过时权限锁定,未录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评奖评优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系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统筹做好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要将评奖评优工作与学风、校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教育、激励全体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为建设优良学风、校风作出积极贡献 

                 学生处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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